一、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(人社部等五部门,7月1日全国执行)
适用人群
已领养老金返聘、到龄社保年限不足继续务工、单位批准延退的超龄打工人(全国约9000万人)
核心保障内容
1. 用工签约强制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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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必须签订书面工作协议,写明工时、薪资、劳保、工伤、解约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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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口头用工、随意辞退
2. 薪资底线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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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不得因退休身份压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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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假日、加班必须依法计发加班费,原则禁止强制加班
3. 工伤保险强制参保(最大亮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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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必须单独为超龄人员缴纳工伤保险,个人不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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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统一执行,一改过去多地无法参保、工伤自担的局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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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可正常认定、理赔
4. 劳动安全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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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安排高空、井下、高温、重体力、有毒有害高危岗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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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需定期组织职业健康体检,配齐防护设备
5. 原有养老医保待遇不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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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就业打工不影响已领取的养老金、职工退休医保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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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者互不冲突
6. 维权渠道清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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薪资、工时争议走劳动仲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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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身损害、解约纠纷可直接起诉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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弹性协商延退人员完全等同普通职工劳动合同保护
二、医保退休与养老金领取地解绑(国发〔2026〕11号,7月1日实施)
旧规弊端
过去想在一地办职工医保退休,必须同步在该地领养老金,异地养老、跨省参保人群两头受限。
新规核心
各地不得把职工医保退休待遇和养老金领取地绑定。
办理医保退休只看两个条件:
受益群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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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老金在老家领,可在常住子女城市办理职工医保退休,享受当地住院、门诊报销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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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活就业、多地打工、随子女异地养老群体直接受益